防靜電工作服
GB/T 23316-2009《工作服防靜電性能的要求及試驗方法》[1] 于2010年1 月1日開始實施。此標準主要參照了日本工業(yè)標準JIST8118:2001《防靜電工作服》,適用于加入導電纖維的防靜電機織物為主要面料制成的防靜電服裝。[2]
首先要明確兩個概念,1、什么防靜電織物,防靜電織物是指基本等間隔或均勻地加入導電纖維的織物;2、為防止靜電,在服裝的面料和里料都使用防靜電織物的服裝,稱為“帶防靜電里料的服裝”。
在服裝設(shè)計時,要注意對無防靜電性能織物的應(yīng)用面積的規(guī)定,規(guī)定要求為不超過20%:
1、沒有里料的防靜電服裝(面料全部使用防靜電織物),其用于加固、口袋時的無防靜電性能的織物,面積不應(yīng)超過防靜電服的表面或里面露出面積的20% 。
2、有里料的防靜電服(有填充物的防寒服等),其面料和里料都使用防靜電的織物,通常不使用里起毛的面料(如毛皮)。
3、帶防靜電里料的服裝,使用無防靜電性能的織物用于領(lǐng)子、袖口的場合,其面積不應(yīng)超過防靜電服的面料或里料露出面積的20% 。